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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宽容到帮忙

1998-03-25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独立自主,言出于心,无所顾忌,各是所是,各非所非,爱其所爱,憎其所憎的文艺批评是有的;坚实的文艺批评家是有的,可惜人少言微,几乎淹没在帮忙帮闲的滚滚潮流里。

先是呼喊宽容。宽容是好的。然而,一时出于政治考量,出于对运动的恐惧,出于对“左”派的憎恶,竟向文艺批评要求宽容,向一切人要求宽容,而且把笔尖指向鲁迅。鲁迅有《论“费厄泼赖”应该缓行》,于是一反其道,倡言“费厄泼赖”应该实行了。

这显然脱离实际。所以我们看到连倡导者们也时时与人“过几招”。问题在哪里呢?很简单,人非木石,心非古井,人性决不能如道家所设想的恬淡,而文艺批评,尤其必须有好说好,有坏说坏,批评本身,固有着是非的标准,爱憎的尺度。而且,必须具有相应的眼力与笔力。“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”“七品官耳”的大画家郑板桥说得好:“搔痒不着赞何益,入木三分骂亦精”。这才是文艺批评的本色。文艺批评家不是和事佬,不是老好人,无论为了金钱,为了友情,为了义气,而牺牲自己的主见,于人于己,于公于私,都是害多利少,甚至有害无益的。

向文艺批评家要求宽容,充其量不过是要求他像维护自己的批评的权利一样,维护他人的批评的权利;而不是放弃是非,放弃爱憎,放弃对艺术的批评。

宽容原是指向法律的。要求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”,自然包括作为文艺批评者的公民也是“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”。只要不违背宪法,不违背法律,谁也不能“横加干涉”,谁也不能在文艺批评之外,攫取“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”,否则是违反“依法治国”的原则的。法律的优良和执法的公正才是文艺批评“宽容”的真谛。也才能保障文艺批评在“宽容”中较量、角斗,一比高低,一决雌雄,“俱分进化”,向前发展。

也许与倡导宽容无关。只是大量文艺批评的确蜕变为新闻炒作,欺世广告,帮忙与帮闲的玩艺儿。眼前的一个事实,是对贺岁片《甲方乙方》的赞扬。批评家对影片本身不看一字,唯一张扬的是在北京卖得两千万元的票房,连如此叫座的原因,也即影片为什么能这样娱乐观众也不屑分析,也即批评,连痒也不搔,且不说搔得着搔不着,有什么益处呢?卖钱就好,不过是商贾的批评罢了。而这一次,竟只是北京的商贾。据《济南时报·文化周刊》2月22日的专版报道,《甲方乙方》在上海“只卖得二百万元的票房”;在济南,“历城影院初一上午正式推出此片,……百人小厅未满一半。原定放映六天的计划只放映了三天只好草草收场,这期间,有几场观众仅十余人,用影院管理人员的话说‘还不够电钱的’。”“2月17日上午,笔者来到大观(影院),虽然门前有着‘火爆、火爆,《甲方乙方》京城票房千万’的宣传,虽然那宽大高级的银幕上葛优在大逗其乐,可七百座的大厅里却只在中间坐了一小撮,有三四十人。”这样看来,即使商贾的批评,眼光也不出京畿,不是太短浅太狭小了一点么?

文艺是多种多样的,文艺批评理应多种多样。无论哪一种哪一样,既然叫做批评,循名责实,只能是独立自主,言出于心,无所顾忌,有自己的是非,有自己的爱憎,有自己对人生的体认,有自己对文艺的见解,有好说好,有坏说坏,倘若甘于帮忙与帮闲,借用一句老话,“固主上所戏弄,倡优所畜”罢了,这是什么文艺批评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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